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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律师姓名:胡文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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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1101200710971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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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受法律保护,赠给女朋友的无效应返还
作者:胡文友律师 手机:15801392399,微信号:15801392399,网址:北京房地产精英律师网(www.fdc010.cn),转载请注明作者、联系方式和网站,谢谢!
案情:孙女士与高先生是合法夫妻关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高先生陆续把夫妻共同财产1172600元赠予给了自己的女朋友王女士消费、在天津买车和买商铺、在老家买房。高先生的妻子孙女士在偶然的情况下知道以上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益的非法情况下,在协商无法解决以上纠纷的情况下,高先生通过专业的北京房产法律网站北京房地产精英律师网(www.fdc010.cn)找到胡文友律师,胡文友律师经过分析相关材料,认定赠予侵犯了夫妻共同财产权益 的非法行为有效,王女士依法应该全部返还,经过依法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法庭出庭代理并发表了代理意见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在2020年08月28日作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京0105民初25207号,具体判决结果如下:
一:被告高先生赠予被告王女士一百一十七万二千六百元的行为无效;
二:被告王女士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返还原告孙女士一百一十七万二千六百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677元,由被告王女士负担(原告孙女士已交纳,被告王女士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孙女士)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
胡文友律师说法:
夫妻共同财产受法律保护,高先生把夫妻共同财产非法赠予给自己的女朋友王女士的非法行为侵犯了高先生妻子孙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权益,是无效的法律行为,赠予无效,依法应该全部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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