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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律师姓名:胡文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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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1101200710971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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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购买二手房的好处是价格相对便宜而且弹性大,但是缺点是比起买新房,对方的背景及可能牵涉到的关系不一定都“浮出水面”,可能的陷阱多。跟着北京房地产律师了解一下房屋交易不得不注意的问题吧。
首先要确认该房屋是允许出售的,不存在别人的优先购买权。还要审核房产权的真实可靠和完整,最怕瞒着家人或共有产权其他方私自出售住房的。
其次是了解二手房的准确建筑面积,以产权证上注明的为准,其他面积不算数;并上门核对房型结构及楼房间隔,房屋质量,周围环境,特别注意未来的邻居,以及是否嘈杂,有没有与物业的遗留问题。
再次,除了产权过户,还需注意水、电、煤、电话等其他项目的过户。如该屋内有户口,要敦促卖方按时迁出。对水、电、煤气、有线、户口迁出等附属环节细节问题要有明确约定。如果卖主答应屋内装修的铝合金门窗、地板、空调以及柜子、热水器全部或部分赠送,实际交房时有可能承诺的空调、热水器不见踪影,甚至门窗被卸。所以买方在收房前一定要预留部分保证金,并把具体交房标准写进合同之中,同时规定违约责任。
第四,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按程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到产权中心办理已购住房出售登记、过户和缴纳国家规定的税费手续,交易时最好一手办过户,一手交钱。不要轻易提前付钱。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必须清楚表明各方的责任及义务,如毁约责任、逾期搬迁交房责任、逾期付款责任及其他违约责任等,这既有助于避免违约,又为可能发生的诉讼争取有利的条件。
第五,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对支付相当于房价款百分之多少的定金给业主或中介公司等要写明。买房款一定要由卖方而不是中介出具收据。为保证资金安全,如有可能最好能采用资金监管方法,还必须明确交房时间、交验房屋时的费用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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