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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 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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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房地产政策法律解答53:以弟弟的名义购房,如何防范风险?

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房地产政策法律解答53:以弟弟的名义购房,如何防范风险?

胡文友律师,手机:15801392399,微信号:15801392399,网址:www.fdc010.cn,邮箱:308859481@qq.com                            问:我现在自己有一套房子,我想以我弟弟的名义再买一套房,登记在他名下,请问这样做如何将风险降至最低?

答:你这种买房的方式是借名购房。借名购房是指房屋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屋。但是在借名购房的情形下,如果名义购房人反悔,实际出资人又不能证明自己支付了房款的,会导致实际出资人钱、房两空的局面,因此,借名购房存在较大的风险,因此,不建议购房者通过借名的方式购买房屋。如果不得已需要借他人名义购房时,需要做好以下风险防范措施:1、实际出资人应注意保存付款的证据,例如购房发票、缴税凭证等;2、双方以书面形式签订借名购房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所有权由实际出资人所有,与名义购房人无关;3、房屋交付后,实际出资人应该实际占有、使用该套房屋;4、待变更房屋所有权条件成立时,尽快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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