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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律师姓名:胡文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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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房地产政策法律解答91:离婚时可以分割按揭的房屋吗?
胡文友律师,手机:15801392399,微信号:15801392399,网址:www.fdc010.cn 邮箱:308859481@qq.com。
问:我与妻子陈某于2014年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现我与妻子感情不和,准备起诉离婚,请问离婚时按揭购买的房屋可以分割吗?
答:你起诉离婚时按揭的房屋已取得了房屋产权证,按揭的房屋可以分割;如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且按揭的房屋你与陈某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你们一方或双方使用。你可以在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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