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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 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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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房地产政策法律解答133:小区环境差,业主能否拒交物业费?

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房地产政策法律解答133:小区环境差,业主能否拒交物业费?

胡文友律师,手机:15801392399,微信号:15801392399,网址:www.fdc010.cn,邮箱:308859481@qq.com。  
                       
问:我住的小区内车辆占道停放现象严重,每日清晨小区内车辆发动声、叫卖声、广场舞神曲让人烦躁不安,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未果,这种情况下我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答:不能。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业主在享受相应服务的同时按合同约定交纳物业费。小区车辆违规停放、噪音污染严重,物业公司对小区的环境管理有漏洞,存在一定过失,但并不存在严重违约或完全不作为的情形,不能免除业主应尽的义务。物业公司作为服务性企业,并不具有执法权,若要以不能完全制止、杜绝上述现象发生作为不交纳物业费的理由未免太牵强,也违背民法的基本原则。面对小区内环境嘈杂、车辆随意停放现象,管某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进行交涉,也可以联合其他业主提议召开业主大会就此情况进行反映并解决或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需解聘、更换物业服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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