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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律师姓名:胡文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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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1101200710971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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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房地产政策法律答疑解惑288:借名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保障性住房是否支持过户?
作者:胡文友律师 手机:15801392399,微信号:15801392399,网站:北京房地产精英律师网(网址:www.fdc010.cn),邮箱:308859481@qq.com。转载请注明作者、联系方式和网站,谢谢!
一:借名人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借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并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主张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者依据双方之间的约定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一般不予支持。
二:政策性保障住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两限房等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房屋。
三:但以下情况除外,借名人借名的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的原购房合同系2008年4月11日(含)之前签订,当事人又在借名买房合同中约定在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届满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该房屋已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支持被借名人为借名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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