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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律师姓名:胡文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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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房地产政策法律答疑解惑316: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后房屋被查封的合同是否有效?
作者:胡文友律师 手机:15801392399,微信号:15801392399,网站:北京房地产精英律师网(网址:www.fdc010.cn),邮箱:308859481@qq.com。转载请注明作者、联系方式和网站,谢谢!
一:卖房人转让房屋后,有权国家机关对房屋采取了查封等强制措施的,不影响已成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合同合法有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针对卖房人的强制措施仍未解除,致使买房人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房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房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应予支持;买房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经法院释明后仍坚持不变更的,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但买房人同意并能够代为清偿债务解除查封的除外。
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征询有权国家机关的意见,必要时可以追加有权国家机关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这里的有权机关一般包括公安部门、检察院和法院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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