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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律师姓名:胡文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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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房地产政策法律答疑解惑335:买学区房注意事项之五:落户是关键
作者:胡文友律师 手机:15801392399,微信号:15801392399,网站:北京房地产精英律师网(网址:www.fdc010.cn),邮箱:308859481@qq.com。转载请注明作者、联系方式和网站,谢谢!
一:落户是关键。
对出于子女就读而购房的情形而言,尽早落户是其中的关键所在。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由于产权过户与户口迁移并不是同时进行,一般情况下是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而后再行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卖家将原有户口从房产所在的地址中迁出,而后买家才能将家庭成员的户口迁入。其关键问题是,户口的迁出和迁入有前后关系,即必须是原有户口全部迁出之后,才能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否则,即使产权属于自己,但仍有可能会面临由于房中仍有户口未能及时迁出而无法办理迁入手续的尴尬局面。
如果确实是学区房,最主要的有两个风险:一是户口迁入问题,如果原房主户口不迁出,孩子就无法入学。因此在购房合同中要增加卖房人的户口应在付清房款前迁出的约定。买卖双方如果仅口头约定迁出户口,卖方户口却迟迟不迁出,由于户口管理政策的限制,此项约定无法强制实施。因此,应约定付清房款前迁出户口。另一风险是原房主户口虽迁出,但由于违反学校规定,孩子也无法就读。购买学区房前先了解原房主户口内是否还有在读的学生,因为一般名校都有每个户口只能允许一名孩子就读的规定。可以到具体学校的综合办公室输入房屋地址查询,确保该房名下没有学生正在该学校上学,只有前任房主的子女已经毕业,方可接纳新房主的孩子。另外,有些学校还有户主与学生之间的关系限制和入学前多久取得户籍的限制等,购房人对学校的这些规定应该了解清楚,以免房子买了却仍然不能让孩子就读。所以,在签订二手房协议时,要将这些因素都考虑进去,并在合同中体现出来,明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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