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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律师姓名:胡文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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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资深房地产律师胡文友律师二手房买卖疑难复杂问题解答1000问之74: 天津二手房买卖中,关于受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案件的处理问题?
作者:胡文友律师,手机:15801392399,转载请注明作者,谢谢!
一:关于受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案件的处理问题
因受限贷限购、禁购等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直接影响,导致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的,一般应认定合同不能履行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情形,当事人据此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合同的,应予准许。
因前述原因,当事人解除合同以后,出卖人应当将已经收到的购房款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买受人应将接收的房屋返还给出卖人,一般情况下,因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应按照公平原则有双方合理分担,如因一方当事人过错导致当事人利益严重失衡,损失方要求加大对方承担比例的,可酌情予以支持。
北京资深房地产律师胡文友律师陪同买房、卖房,预防法律风险,让业主安心买房、卖房,共建和谐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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