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北京房产律师胡文友律师 >法律知识 >房产纠纷 >房产继承
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律师姓名:胡文友律师
电话号码:010-59626911
手机号码:15801392399
邮箱地址:15801392399@139.com
执业证号:11101200710971299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律师话你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内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若当事人双方没有约定,经买受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买受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