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北京房产律师胡文友律师 >法律知识 >房产纠纷 >房产继承
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律师姓名:胡文友律师
电话号码:010-59626911
手机号码:15801392399
邮箱地址:15801392399@139.com
执业证号:11101200710971299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导读:房产继承不同于房屋买卖,房产继承是需要进行公证的,那么房产继承公证需要经过什么样的程序?申请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准备的资料有什么?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房产公证的程序:
1、房产继承人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填写公证申请表。
2、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向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单。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回执上签收。
3、收取公证费。
4、指派承办公证员。
5、公证机关进行审查、核实。
6、出具公证书。
二、申请继承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
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
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身份证
2、所有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继承人为第二顺序的还应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身份证件
3、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死亡证明应由县级以上医院或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区的卫生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安分局出具)
4、如继承人中有人死亡的,也应提供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证件要求如3)
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1)结婚的提供结婚证;
(2)如离婚的,提供民政局登记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或法院《民事判决书》和生效证明书
(3)如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
(4)如未再婚的,须提供未再婚证明及以前婚姻状况终止的证明
6、被继承人的子女的出生证/独生子女证
7、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填写)
8、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如单位证明、户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
9、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凭证,股权证明,股票清单、机动车登记证书、保险合同及理赔证明等)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