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北京房产律师胡文友律师 >法律知识 >房产纠纷 >房产继承
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律师姓名:胡文友律师
电话号码:010-59626911
手机号码:15801392399
邮箱地址:15801392399@139.com
执业证号:11101200710971299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自 书 遗 嘱
立遗嘱人:姓名:XX、年龄:XX、民族:XX、住所地:XX、身份证号:XX
我自愿立此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在我百年之后留给XX:、身份证号:XX
1:房产一套:
房屋所权权属证书号:XX,房产地址:XX,建筑面积:XX;
2:其他财产的明细如下:
(1):
(2):
以上是我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立遗嘱人:
年 月 日
(北京胡文友律师特别说明:本自书遗嘱只能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北京胡文友律师,手机:15801392399,微信号:15801392399。网址:www.fdc010.cn。)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