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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 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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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

小房产买卖是否合法

  摘要:房产一直是老百姓口中热门的话题,近几年出现一个词叫做小房产,小产权房是民间约定俗成的一种称谓,并非是法律概念。对于小产权房合同往往只是村集体自制颁发的,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到法律的保护,下面就跟着小编了解一下小房产买卖是否合法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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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是不合法无效的

  1、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显然,在没有进行“有偿使用”的集体土地上进行商品房开发,是违反土地法的。第八条还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城市非农居民或者非本村村民购买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小产权房”,是变相地侵占农村集体土地,属于违法行为。

  2、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第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通常是未经规划许可的。

  3、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章第一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第二条规定了:建筑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从业资格等。“小产权房”的建设未经这些程序。

  4、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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