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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 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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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摩托车被通讯线缆绊倒 男子诉通讯公司获赔偿

骑摩托车被通讯线缆绊倒 男子诉通讯公司获赔偿

2020-07-16 08:59:13  

 

  中国法院网讯(邹方全)骑摩托车正常行驶,不料被空中掉落的通讯线缆绊倒致伤,赔偿事宜一直没有着落,诉至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后依法得到了全部赔偿。

  2019年9月22日下午,李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平江县南江镇山村公路上正常行驶,不料某通讯公司所属的电缆线掉落将其绊倒,造成李某受伤、摩托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用去医疗费两千多元。后交警部门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某通讯公司在线路有危及交通安全的情况下,未及时采取安全措施,未设置警示标志是造成此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应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在此事故中无责任。李某的伤情经医院诊断为颈部皮肤挫伤。某通讯公司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公众责任保险,本次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事发后,交警部门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却未达成协议,李谋遂一纸诉状将某通讯公司及某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某通讯公司在线路有危及交通安全的情况下,未及时采取安全措施,未设置警示标志是造成此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应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某通讯公司在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了公众责任保险,保险合同依法生效,本次交通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某保险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予以理赔,赔偿李某9525元,另外某通讯公司还应赔偿李某2074.55元。宣判后,原、被告均服从判决,履行款也全部支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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