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北京房产律师胡文友律师!

律师介绍

胡文友律师 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付费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胡文友律师

电话号码:010-59626911

手机号码:15801392399

邮箱地址:15801392399@139.com

执业证号:11101200710971299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案例大全

六枝法院审理首例由民政部门提起的撤销监护权案

 

 

六枝法院审理首例由民政部门提起的撤销监护权案

 

北京胡文友律师,手机:15801392399,微信号:15801392399。网址:www.fdc010.cn。  

2020-10-12 15:51:43

 

 

  中国法院网讯(肖鸿)近日,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到安顺监狱,开庭审理了一起撤销监护权案,该案是六枝法院审理的首例由民政部门提起的撤销监护权案件。

 

  六枝检察院在办理国某某刑事案件中,发现国某某对被监护人实施了侵害行为,民政部门提出建议,要求撤销国某某对被监护人的监护权。六枝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及时征求国某某的被监护人及国某某之妻对民政部门提起的撤销监护权请求是否有异议,国某某的被监护人及国某某之妻表示无意见。

 

  因案件适用特别程序审理,审限只有一个月,且被申请人在安顺监狱服刑,为了能及时处理该案,有效维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法官及时与安顺监狱联系开庭事宜。

 

  2020109日,该案在安顺监狱通过视频方式开庭,并进行了当庭宣判,撤销被申请人国某某对其被监护人的监护权,同时明确国某某之妻为监护人,国某某当庭表示对判决无意见。

 

  近年来,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频繁发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出台了《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如何保护未成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了明确规定,特别是未成年人的近亲属、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政部门在发现未成年的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时候,要依法行使权利,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手机:1580139239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京ICP备1501871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6822 Copyright © 2018 www.fdc010.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