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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律师姓名:胡文友律师
电话号码:010-59626911
手机号码:15801392399
邮箱地址:15801392399@139.com
执业证号:11101200710971299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开发商欺诈无法网签,律师维权网签并赔损失
作者:胡文友律师 手机:15801392399,微信号:15801392399,网址:北京房地产精英律师网(www.fdc010.cn),转载请注明作者、联系方式和网站,谢谢!
案情:张先生为了买房自住,于2007年1月3日和北京HL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A派公寓项目认购书》(编号:0558),约定购买北京市朝阳区APGY1号楼1单元1805号房屋,并于当天交了5万元的定金。张先生于2007年1月18号通过招商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转帐的方式交了41万元的首付款,并要求进行网上签约,但是开发商还说电脑系统故障,现在无法进行网签。后来张先生一直找开发商要求进行网上签约,开发商一直说电脑系统故障,无法进行网签。但是后来张先生才听说张先生要买的房子早已经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查封了,查封的生效日期是2007年1月16号。后来通过核实,查封的事实是真的,这时张先生才知道上当受骗了,于是张先生就找开发商要求退款并赔偿损失,但开发商对张先生的正当要求一直置若罔闻,后来干脆说要赔偿没有,你去起诉吧。万般无奈之下,张先生只得请律师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问题。于是购房人张先生通过专业的北京房地产法律网站北京房地产精英律师网(www.fdc010.cn)找到胡文友律师,胡文友律师经过分析相关合同,认为开发商行为已经构成欺诈,应该双倍返还购房首付款,所以才接受了购房人张先生的委托,胡文友律师经过调查取证,分析材料,胡文友律师起草了《民事起诉状》并且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办理了立案手续,案子分到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南磨房法庭,要求解除合同并且双倍返还购房首付款,在立案后,开发商感到了法律的压力,立即和胡文友律师积极联系协商解决,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北京市朝阳区APGY1号楼1单元1805号房屋的查封;
二:马上协助办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的网签手续;
三:补偿损失五万元。
在张先生拿到全部补偿金和购房合同网签之后,胡文友律师让张先生签署了《民事撤诉申请书》并且在2007年12月4日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南磨房法庭办理了撤诉手续,此案已经结案。
胡文友律师说法:开发商涉嫌欺诈,明知房屋已经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已经无法办理网签手续,还继续让购房人张先生付首付款,还说谎是电脑系统故障无法办理网签,依法应该双倍返还购房首付款,所以开发商在张先生起诉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后才有压力积极要求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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