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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律师姓名:胡文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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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房地产政策法律解答103:电梯声扰民 开发商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胡文友律师,手机:15801392399,微信号:15801392399,网址:www.fdc010.cn,邮箱:308859481@qq.com。
问:去年我购买了一套小区房,今年2月搬入新居。随后,我发现,与电梯井一墙之隔的卧室,到了晚上就能听见电梯运行的噪音,无法入睡,给自己的生活、工作带来巨大困扰。数次找到开发商协商此事,并不给我解决。请问开发商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呢?
答:按照我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噪声排放的声环境区分及排放限值作了较为详细的分类,明确规定了住宅卧室等以睡眠为目的、需要保证夜间安静的房间的噪声排放限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你所购买房屋的卧室内听到的噪声排放源来自电梯,位于敏感建筑物即该居民楼内,如经检测有证据证明噪声超过标准,影响业主正常休息,开发商就应承担相应责任,采取措施排除噪声妨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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