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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律师姓名:胡文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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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房地产政策法律答疑解惑229:在北京不符合条件不能购买两限房
作者:胡文友律师 手机:15801392399,微信号:15801392399,网站:北京房地产精英律师网(网址:www.fdc010.cn),邮箱:308859481@qq.com。转载请注明作者、联系方式和网站,谢谢!
一、两限房的专业名称是限价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是指政府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商品住房用地时,提出限制销售价格、住房套型面积和销售对象等要求,由建设单位通过公开竞争方式取得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和定向销售的普通商品住房;
二、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对象为北京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农民家庭及北京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北京市户口,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可根据限价商品住房供需情况,对单身申请人年龄实行动态管理。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须符合规定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北京市城八区的上述标准由北京市建设部门会同北京市有关部门根据北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和住房价格等因素组织确定,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北京市远郊区县的上述标准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三:限价商品住房购房人进行房屋权属登记时,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限价商品住房”字样。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5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住房。确需转让的,可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限价商品住房向符合条件家庭出售。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权属证书5年后转让所购住房的,应按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具体比例由市建设、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可根据房地产市场变化等情况按程序适时调整交纳比例。
四:如果两限房房屋权属证书未满5年不能上市交易,购买未满五年的两限房北京法院有可能认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法律风险比较大,建议不要购买房屋权属证书未满5年的两限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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