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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 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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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房地产政策法律答疑解惑232:因政策变化导致购房人无法购房,购房人可否退房,是否要购房人承担违约责任?

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房地产政策法律答疑解惑232:因政策变化导致购房人无法购房,购房人可否退房,是否要购房人承担违约责任?

作者:胡文友律师 手机:15801392399,微信号:15801392399网站:北京房精英律师网(网址:www.fdc010.cn),邮箱:308859481@qq.com。转载请注明作者、联系方式和网站,谢谢! 

一:政策变化是情事变更,政策变化导致无法履行合同,购房人没有过错,不是购房人违约,不用承担违约责任,主张解除合同,退还全部已付款,协商解决,如果没有约定合法有效的仲裁机构可以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二:情事变更:是指在合同有效期间,非因当事人双方的原因,发生定约时难以预料的情事变更,如维持合同发生当时的效力,其履行显失公平时,当事人一方可请求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变更或解除本项合同,以维持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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