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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律师姓名:胡文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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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房地产政策法律答疑解惑255:在二手房买卖中在给定金之前必须首先去房屋管理部门查询房屋是否有查封等禁止过户的情形
作者:胡文友律师 手机:15801392399,微信号:15801392399,网站:北京房地产精英律师网(网址:www.fdc010.cn),邮箱:308859481@qq.com。转载请注明作者、联系方式和网站,谢谢!
一:如果你所购买的房屋被法院查封,肯定这套房屋存在法律纠纷,在法院解除查封之前,这套房屋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并且被查封的房屋很可能被法院拍卖偿清债务,如果房屋被法院拍卖,这套房屋就不能过户到买家名下,在这种情况下,买家很可能面临钱房两空的局面;
二:房屋查封期间处于冻结状态,在查封期间,对查封的房屋房屋所有权人在房屋管理部门不能进行任何权利处置,比如在查封期间不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现在查封的概念是房屋所有权人不能在房屋管理部门对这套房屋进行任何权利处置,而不是在房屋的大门上贴上封条,在拍卖之前不影响房屋所有权人对查封房屋的正常使用。
三:如果卖家在卖房之前隐瞒房屋被查封的事实,那么卖家应该涉嫌合同诈骗罪,买家很有可能面临被骗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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