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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律师姓名:胡文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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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房地产政策法律答疑解惑340:买学区房应该在什么时间让卖房人迁出户口
作者:胡文友律师 手机:15801392399,微信号:15801392399,网站:北京房地产精英律师网(网址:www.fdc010.cn),邮箱:308859481@qq.com。转载请注明作者、联系方式和网站,谢谢!
一:买学区房的目的是为了让自己的孩子读书,为了能把买房人的户口顺利迁到房子里,一般房屋买卖合同都约定卖房人要把户口迁出去不然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现在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一般都约定在房屋过户后一定期限内把户口迁出去不然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但是如果卖房人不按约定迁出户口,法院也无法强制迁出户口,只能酌情支持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如果要解除合同,也因为已经过户,生米已经做成了熟钣,要解除合同第一法院不一定支持,第二解除成本太高。
三:为了避免以上的问题,建议在合同中特别约定支付购房定金之后一定时间内支付首付款之前迁出户口,不然算卖房人违约,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由卖房人双倍返还定金或承担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违约金,赔偿全部中介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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