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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 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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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房地产政策法律答疑解惑364:二手房买卖纠纷中主张定金罚责和房屋成交总价20%违约金哪个更好

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房地产政策法律答疑解惑364:二手房买卖纠纷中主张定金罚责和房屋成交总价20%违约金哪个更好

作者:胡文友律师 手机:15801392399,微信号:15801392399网站:北京房精英律师网(网址:www.fdc010.cn),邮箱:308859481@qq.com。转载请注明作者、联系方式和网站,谢谢!

北京二手房买卖中支付多少定金合适,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笔者认为要具体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现在北京的房屋买卖中,合同中一般都有约定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需要向守约方支付房屋成交总价20%的违约金,因为房屋买卖中,一般已经支付了一定数额的定金,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依法守约方只能主张一个,要么主张定金罚责,要么主张房屋成交总价20%的违约金,这样在房屋买卖纠纷中,就产生了到底是主张定金罚责还是主张房屋成交总价20%违约金的问题了;

二:定金罚责是交付定金的一方违约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依法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三:根据笔者多年的房地产法律服务实际操作经验,主张定金罚责,一般都会得到法院支持;主张20%的违约金,违约方依法可以主张违约金过高,法院一般也会让守约方举证证明自己的实际损失,因为法律规定违约金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守约方的举证责任比较重,举证难度比较大,比较难,这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比较大,法官的可操作空间比较大,法官一般根据自己生活经验和审判经验酌情定确定违约金的数额,有时确定的违约金的数额很低,很离谱。

四:定金最高不能超过房屋成交总价20%,超过20%的部分不算作定金,算做购房款,超过20%的部分不发生定金的效力。

五:到底是主张定金罚责还是房屋成交总价20%的违约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笔者建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果定金比较高,建议主张定金罚责,反之,建议主张20%的违约金。

六:如果房屋买卖合同特别书面约定定金罚责和房屋成交总价20%的违约金可以同时主张的话,依法可以同时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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