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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律师姓名:胡文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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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房地产政策法律答疑解惑365:北京二手房买卖中支付多少定金合适
作者:胡文友律师 手机:15801392399,微信号:15801392399,网站:北京房地产精英律师网(网址:www.fdc010.cn),邮箱:308859481@qq.com。转载请注明作者、联系方式和网站,谢谢!
北京二手房买卖中支付多少定金合适,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笔者认为要具体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在房价平稳期和下降期,笔者认为支付二万元定金就OK,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卖房人悔约的可能性不大,买房人悔约的可能性非常大,在这种情况下是买方市场,买房人也不愿意多支付更多的定金,一般也就愿意支付二万元定金;
二:在房价上涨期,笔者认为最少要支付房屋成交总价10%的定金,最好支付付房屋成交总价20%的定金,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卖房人悔约的可能性很大,买房人悔约的可能性非常小,在这种情况下是卖方市场,买房人也愿意多支付更多的定金,笔者见过的一般支付的定金具体数额为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
三:笔者认为二手房买卖支付的定金是成约定金,是担保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成立,依据《担保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交付定金的一方违约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依法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四:定金最高不能超过房屋成交总价20%,超过20%的部分不算作定金,算做购房款,超过20%的部分不发生定金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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