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北京房产律师胡文友律师 >法律知识 >房产纠纷 >二手房
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律师姓名:胡文友律师
电话号码:010-59626911
手机号码:15801392399
邮箱地址:15801392399@139.com
执业证号:11101200710971299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房地产政策法律答疑解惑427:婚前婚后发表文章稿费是否算共同财产?
作者:胡文友律师 手机:15801392399,微信号:15801392399,网站:北京房地产精英律师网(网址:www.fdc010.cn),邮箱:308859481@qq.com。转载请注明作者、联系方式和网站,谢谢!
问:我在婚前发表了一篇小说《人生》,婚后获得稿费。我妻子王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发表了小说《峥嵘岁月》,离婚后第二天获得稿费。我在婚姻存续期间创作小说《那样的人》离婚后发表并获得稿费。就现在的这三篇小说哪个属于夫妻财产?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因此你的妻子王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发表的小说《峥嵘岁月》的稿费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