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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 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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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房地产政策法律答疑解惑442:女方怀孕期间可以提出离婚请求吗?

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房地产政策法律答疑解惑442:女方怀孕期间可以提出离婚请求吗?

作者:胡文友律师 手机:15801392399,微信号:15801392399,网站:北京房地产精英律师网(网址:www.fdc010.cn),邮箱:308859481@qq.com。转载请注明作者、联系方式和网站,谢谢!

   问:我与丈夫去年结婚,今年我怀了宝宝。但是由于婚前了解不够,现在我发现我们两人性格不合,经常因为一些小事吵架,这让我烦恼不已。我想结束这段痛苦的婚姻,请问我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吗?

答: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这既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男女双方都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但是法律为了保护妇女的权益,对提出离婚做了一些限制性的规定,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可见,这些限制性规定是针对男方作出的,女方并未受此限制。因此,你尽管在怀孕期间,如果你们夫妻感情确实破裂,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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