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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律师姓名:胡文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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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房地产政策法律答疑解惑445:丧偶女婿有权继承岳父母的遗产吗?
作者:胡文友律师 手机:15801392399,微信号:15801392399,网站:北京房地产精英律师网(网址:www.fdc010.cn),邮箱:308859481@qq.com。转载请注明作者、联系方式和网站,谢谢!
问:我前妻是独生女,前妻去世前,我们夫妇同前妻的父母在一起生活。前妻因病去世后,我带着孩子仍与岳父母一起生活,直至为老人送终。老人遗有两间房屋,有人说女婿是外人,无权继承岳父母遗产,两间房屋应上交国家,请问,我有权继承岳父母的遗产吗?
答:根据《继承法》第12条的规定,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这一规定可知,您一直与岳父母共同生活,服侍老人直至其去世,显然属于“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情况,因而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岳父母遗留的两间房,他人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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