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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律师姓名:胡文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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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1101200710971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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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房地产政策法律答疑解惑450:2018年深圳7·31楼市政策简读:
作者:胡文友律师 手机:15801392399,微信号:15801392399,网站:北京房地产精英律师网(网址:www.fdc010.cn),邮箱:308859481@qq.com。转载请注明作者、联系方式和网站,谢谢!
深圳7·31楼市政策简读:
①:从7月31日起,暂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购买深圳商品住房;
②:个人购买商品住房的(不含人才住房、安居商品房)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起三年内禁止转让;
③:个人、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购买的商务公寓,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起5年内禁止转让出售;
④:购房人离婚2年内申请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 70%;若无房贷记录且能提供离婚前家庭无住房证明首付比例不低于30%;若能提供离婚前家庭仅有1套住房证明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0%;
⑤:以后大多数的新房尽可能的用公证摇号方式进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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