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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律师姓名:胡文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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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常见毁约方式之四:售房人以房屋存在抵押,房屋买卖未告知抵押权人为由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北京胡文友律师,手机:15801392399,微信号:15801392399。网址:www.fdc010.cn。
一:售房人以房屋存在抵押,房屋买卖未告知抵押权人为由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二:北京法院对以上主张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一般不支持,法院依法会追加抵押权人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如果买房人同意代为还钱解抵押,北京法院依法支持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买房人不同意代为还钱解抵押,北京法院一般会建议买房人变更诉讼请求主张解除合同,主张解除合同违约金,买房人对以上情况需要保全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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