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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律师姓名:胡文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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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日常中,对房子无论是转让、买卖或赠与等方式获得房产,都是需要实现房产的过户。其实房产的过户时确保房产权清晰的关键要素。那么,办理房产过户的规定是什么呢?下面就赶紧跟着北京房地产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一、办理房产过户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家对城市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实行登记发证制度。因此,消费者在购买二手房后应及时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根据有关规定,购买二手房办理产权过户时,房屋买卖双方都需要提供相关个人资料,其中售房人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购房人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除此之外,在办理二手房产权过户时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签约,即房屋买卖双方必须同时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签署《房地产买卖契约》,房屋成交价格需由房屋产权管理机关认定或根据评估报告确定。
2、交税,房屋买卖双方必须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税费。
3、登记,指房屋买卖双方在交纳相关税费后,房屋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表,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4、取证,这是房屋买卖过程中的最后一个环节,即购房人到房屋产权管理机关领取过户完毕的《房屋所有权证》,这时整个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全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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