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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 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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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

二手房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违约解除合同

  摘要:在二手房买卖交易中,都会签订相关的合同,其中就会有关于违约的事宜,大家应该知道违约合同的签订需要理清违约的责任方。如果是买家违约,那么卖家有权不退还定金;如果是卖家违约,那么买家有权要求卖家返回双倍的定金,下面就跟着小编了解一下二手房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违约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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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二手房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违约解除合同

  第一种违约纠纷: 买家违约,解除合同。

  买家违约从时间段上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买卖双方尚未签署《居间协议》,仅支付定金。

  卖家可以行使的权力:

  有权没收定金。

  第二阶段:买卖双方签署《居间协议》,尚未签署《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在第二阶段,依据以下不同情况,买家违约,卖家可以行使不同的权利。

  1、《居间协议》不具备《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实质。

  卖家可以行使的权力:

  有权没收定金。

  2、《居间协议》具备《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实质,买家尚未支付房款、卖家尚未交房。

  卖家可以行使的权力:

  要求买家承担房价下跌部分的30-50%.

  3、《居间协议》具备《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实质,买家已支付房款、卖家已交房。

  卖家可以行使的权力:

  要求买家承担房价下跌部分的50-100%.

  第三阶段:买卖双方已签署《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卖家可以行使的权力:

  要求买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种违约纠纷: 卖家违约,解除合同。

  卖家违约从时间段上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买卖双方尚未签署《居间协议》,仅支付定金。

  买家可以行使的权力:

  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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