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北京房产律师胡文友律师!

律师介绍

胡文友律师 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付费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胡文友律师

电话号码:010-59626911

手机号码:15801392399

邮箱地址:15801392399@139.com

执业证号:11101200710971299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二手房

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房地产政策法律答疑解惑242:二手房买卖中,租户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合同是否无效

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房地产政策法律答疑解惑242:二手房买卖中,租户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合同是否无效

作者:胡文友律师 手机:15801392399,微信号:15801392399网站:北京房精英律师网(网址:www.fdc010.cn),邮箱:308859481@qq.com。转载请注明作者、联系方式和网站,谢谢! 

一:优先购买权指的是租户在同等条件的情况下有优先购买其所承租的房屋权利,如果租户没有书面放弃优先权并且向二手房的出卖人主张优先购买权,在购房人是善意的情况下,出卖人和租户之外的人所签订的《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居间合同》及他们的《补充协议》都是合法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租户如果有损失由出卖人赔偿;

二:但是为了避免法律纠纷,在二手房买卖中,如果所买房屋有租户,必须要求租户出示一个书面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要核实《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和身份证等原件,并且留一份复印件,并且买卖不破租赁,就是在二手房过户后,原来的租赁合同继续合法有效,在《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中约定从房屋过户之日起房屋租金由买家收取,最好重新签订一份《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把房屋出租方变更到二手房买受人名下。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手机:1580139239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京ICP备1501871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6822 Copyright © 2018 www.fdc010.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