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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律师姓名:胡文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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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资深合伙人律师胡文友律师房地产政策法律答疑解惑243:北京市存量房买卖网上签约程序如何办理
作者:胡文友律师 手机:15801392399,微信号:15801392399,网站:北京房地产精英律师网(网址:www.fdc010.cn),邮箱:308859481@qq.com。转载请注明作者、联系方式和网站,谢谢!
一:北京自2008年10月15日起,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房进行买卖的,当事人在申请转移登记前均需进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
二: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意向并自行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应当到房屋管理部门设置的服务窗口填写《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成交)》,由服务窗口为当事人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文本。
三: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代理存量房买卖(含代办转移登记手续)的,由房地产经机构为买卖双方提供网上签约服务。
房地产经纪机构操作人员将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件和买卖双方约定的内容等合同信息在网签系统中进行录入,录入完毕并上传经纪合同后,打印买卖合同文本、《转移登记申请书》,同时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纳税)》。房地产经纪机构不代办转移登记手续的,还应向当事人提供《办理转移登记服务指南》。
四:北京各区县建委、房管局设置的服务窗口负责为本辖区内的存量房买卖提供网上签约服务;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负责办理转移登记的,由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设置服务窗口提供服务。
各服务窗口设置在交易权属办事大厅,提供免费服务,工作时间为工作日的办公时间。
五:在服务窗口进行网上签约的程序如下:
1、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后,填写《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成交)》。
2、当事人向服务窗口提交下列材料:
(1)《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成交)》(当事人已签字或盖章)。
(2)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原件。
(3)买卖双方自行办理的,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3、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核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并通过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录入存量房买卖合同第一条至第四条的相关信息,打印后交当事人确认。
4、当事人确认合同网上信息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将存量房买卖合同文本(包括网上打印的合同第一部分、印刷的合同第二部分即第四条之后的内容)一式四份交当事人。
买卖双方应根据约定填写合同第二部分,签字或盖章后合同依法生效。
六:存量房网上签约完成后,服务窗口、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通过网签系统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纳税)》一式两份和《转移登记申请书》一份交当事人。并向当事人提供“办理转移登记服务指南”。
自行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服务窗口或经纪机构还应向当事人提供《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
七:存量房网上签约合同信息表中房屋和当事人的信息应与申请权属登记的信息一致。
八:买卖双方凭网上签约时设置的密码,可在北京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信息网(www.breaa.cn)和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www.bjfdc.gov.cn)对网上签约信息进行核实,并可查询转移登记办理进度。密码必须由自己亲自设置,经纪公司如果没有特别书面授权,无权代为设置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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