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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律师姓名:胡文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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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资深律师胡文友律师期房买卖中的法律风险预防讲解2:所买的房屋的是否已经抵押给了银行?
作者:胡文友律师,手机:15801392399,微信号:15801392399。网址:www.fdc010.cn,转载请注明作者姓名,谢谢!
一: 期房的定义
期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房屋。这是一个相对于二手房的概念,简单说卖房人是开发商的是期房,买房人是个人的是二手房。
二:所买的房屋的是否已经抵押给了银行
开发商为了融资,一般都在开发房地产时,把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抵押给了银行借款,买房人买有抵押的期房时,开发商必须先把你所买的房屋解抵押,或者抵押权人银行出一个同意卖房的声明,不然无法办理网签。买有抵押的房屋,如果开发商在还清银行贷款之前破产,你所买的房屋有被法院拍卖的风险。买全国性大开发商的开发的楼盘,比如万科、金地、招商、保利等大开发商,或者买地方国企开发的楼盘,比如北辰、首开、金隅等有实力的开发商一般法律风险不大。泰禾集团目前深陷债务危机,泰禾集团开发的院子系列项目建议目前不要买。目前泰禾北京院子项目、泰禾金府大院两个项目处于烂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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