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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 胡文友律师职务: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北京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二部)执行主任;海南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个人荣誉:2021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电视媒体传媒律师”称号;2021年度盈科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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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

北京资深律师胡文友律师期房买卖中的法律风险预防讲解4:精装修的样品房只能做为参考

北京资深律师胡文友律师期房买卖中的法律风险预防讲解4:精装修的样品房只能做为参考

作者:胡文友律师,手机:15801392399,微信号:15801392399。网址:www.fdc010.cn,转载请注明作者姓名,谢谢!  

一: 期房的定义

期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房屋。这是一个相对于二手房的概念,简单说卖房人是开发商的是期房,房人是个人的是二手房。

二:精装修的样品房只能做为参考

现在买期房,精装修的房屋比较多,开发商宣传的口号是拎包入住,并且样品房装修的高大上,但是请记住,如果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和样品房装修的一样,那么样品房就是一个广告而已。并且开发商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关于材料的装修材料标准都是只是简单的约定是XX品牌或同等材料最高标准,以上的约定到实际收房时就变成了最差装修,所以精装修的房屋装修质量一般都很差。建议在关于装修材料标准要在合同中明确是XX品牌、XX型号等详细约定,并且不同意更换其他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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